2月24日,群眾朱女士將一面印有“人民好交警 為民辦實事”的錦旗送到琿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手中,對執勤民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辦案效率以及盡心盡責的態度表示感謝。
2月15日19時許,琿春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接到報警電話稱:在靖和街某公寓樓下,朱某的吉H003**號牌車輛被不明車輛刮壞。交巡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迅速出警,對現場勘查及痕跡對比,初步鎖定為三輪車,因該車停放位置沒有監控設備,無形中增加了查找難度,民警分成兩組,一邊開展現場走訪,排查社會監控;一邊開展分析研判,并鎖定一輛三輪車,通過對駕駛人的詢問及對其車輛痕跡對比,排除該車嫌疑。民警不得不重新開始梳理視頻證據,擴大監控搜索范圍及事故時間長度,終于查到14日晚,朱某的車輛與另一輛三輪車在河南街居安胡同有過短暫停留,并發生接觸,跟隨這條信息,民警通過該車行駛路線找到肇事嫌疑人蘇某。蘇某如實供述自己14日晚上駕駛三輪車將朱某車輛刮壞后逃離現場的違法行為。
琿春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及時報警并積極配合處理,切勿心存僥幸選擇逃逸,否則將面臨更為嚴重的法律后果。